规范上市前重组是把双刃剑
华声在线 http://www.voc.com.cn 2008-05-30 12:38:25
作者:东方愚
对上市前重组进行规范与引导,并不能对并购重组之前及重组过程中的利益输送行为形成实质性的约束作用,相反,应谨防这一政策措施可能产生的逆向激励效应,避免中小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受损。
5月28日,证监会发布新规规范企业上市前重组行为。根据新规,“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标准得以明确,证监会鼓励企业IPO前重组,而大型重组须在一年后方可上市。
不可否认,新规彰显证监会对并购重组的重视力度。但这一新规或被市场误读,并被作为炒作的对象。
首先是对“大额重组一年后才能上市”的规定,可能使得一些还迟疑“先重组还是先上市”的企业迅速决定选择后者,这种武断行为的后遗症不可小觑,相伴随的往往是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减损。
其次,对中小板企业以及不久将来创业板企业的心理影响不容忽视。不少公司内生性增长放缓,重组成为不二选择。这些年,业界一直有声音要求适度放宽对中小板企业的审核。那么,如今对重组的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门槛,一方面可能会加重不少企业的郁闷,另一方面不排除刺激跑穴、假重组事件的发生。
诚然,这并不是说在重组事宜上应对中小板或创业板公司上市审核松绑,而是应密切关注新规下其重组动机与动向。事实上,中小板违规上市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创业板公司,上市前的审核不仅不应放松,更应加紧,兼以合理引导。对其上市后的重组,我赞同华生教授的建议:明令禁止―――禁止卖壳,搞不好就退市。
另外需特别注意的是,日前管理层对重组的关注容易导致二级市场对重组概念的热炒。近段时间,随着电信业重组拉开帷幕,大飞机公司成立,国电、中粮、保利等主业调整,长江电力资产注入启动,央企重组概念可能成为基金或游资热炒的对象。
当然这并不是刻意为央企重组提速降温,而是说应对“短炒风”有理性认识。毋庸置疑,央企重组、资产注入的潜力还十分巨大,而且央企易成大小非解禁的避风港。
可以说,对企业上市前后重组的规范与监管犹如双刃剑,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原本想保护的对象。但我们至少看到,监管层对防范和惩治内幕交易的决心与循序渐进的行动。而非像一年前的今天―――“5?30”一样,对此前市场过度炒作风来个“休克疗”,成为中小投资者一直以来的隐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