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还要收100年费?谁给运营者这样的底气
华声在线 http://www.voc.com.cn 2008-07-01 09:28:35
徐经胜
“政府还贷公路”为什么要变成“经营性公路”?自然有政府部门及相关官员的考虑;为什么能变成“经营性公路”?自然更离不开政府部门及相关官员的支持。既然拥有这层特殊的关系,高速公路经营者还有何惧呢?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不断有律师状告机场高速收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也不断有人站出来质疑此项收费的合理性。但收费者——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依然置若罔闻,宣称“收上100年费也行”。
从当前实际情形来看,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确属于经营性高速公路,不同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但问题是,“经营性公路”,就可以不受时间限制随意收费吗?
显然不行。按照200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既然如此,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经营者扬言“收上100年费也行”的底气又从何而来?
在我国,很多收费公路在开始立项时,都是“政府还贷公路”,但运营一段时间之后,往往却变成了“经营性公路”。北京市人大代表赵仑对北京市9条收费公路逐一进行实地考察后发现,“在这些收费公路中,绝大部分公路的性质,都曾经历过由‘政府还贷公路’到‘经营性公路’的转变。”
“政府还贷公路”为什么要变成“经营性公路”?自然有政府部门及相关官员的考虑;为什么能变成“经营性公路”?自然更离不开政府部门及相关官员的支持。既然拥有这层特殊的关系,高速公路经营者还有何惧呢?
前不久,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机场高速路的收费问题作“特殊性”说明时提到,如果将机场高速路完全放开,大家可以想象机场线的交通拥堵会是什么样子。类似的还有京石高速路等路线,虽然收费的金额已经足够偿还贷款,但是如果立即停止收费,那交通压力会非常大。
原来公路收费还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如此看来机场高速公路收费还要继续下去了,而且还不只是100年!悲哀!
国家审计署于2008年2月27日发布了2006年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审计公告,当中提出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建设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从1993年开始收费。
但机场高速在收费3年多后,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首发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这一金额远远超过了当时的投资,审计署随后将其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