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城管的集中执法?
华声在线 http://www.voc.com.cn 2008-01-11 12:05:03
湖北天门市城管人员将公民魏文华活活打死,面对此种光天化日下令人发指的暴行,舆论讨伐声浪四起,天门市委书记也抛出了“天理不容”的重话。目前,天门市有关部门已启动问责,24名城管人员被控制,其中4人被刑拘,可以预料,天门市城管部门将面临一场大整顿。
然而,将犯恶者绳之以法,还受害家属一个公道,也无法挽回一个公民的生命。自城管部门出现以来,各地城管暴力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城管的胡作非为几乎弄得天怒人怨。而出了一件事,再怎么追责善后,似乎都不能彻底铲除这些乱象。若要从根本上杜绝职权滥用,重新考虑行政综合执法的“去留”,或许是一条出路。
当初,之所以设立城管这一部门,目的在于通过集中行政处罚权,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不过多方执法权集一身的城管出现后,虽然对整治市容环境发挥了作用,却也不断引发恶性事件。其中的两个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城管地位尴尬,行政建设滞后。许多地方的城管部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招募的门槛过低,这种“人多肉少”的局面,使得城管不得不想方设法来创收,各种违法滥权也就成了必然。再加上大量素质低下的社会人员混入城管队伍,极大影响了城管声誉。
二是一个部门委托一两项执法权给城管看似不起眼,可是,当大量部门将零星权力转交给城管,城管立刻压倒了其他行政部门,几乎成了一个权力的“巨无霸”。而对这么一个“巨无霸”,如果缺少有效的权力制衡,没有统一执法规范,职业伦理建设的空白无法及时填补,在这种状态下,一些城管的恶行便不断在挑战公众底线。
所以,摆在我们面前,有两个选择。倘若保留城管这个“巨无霸”,那就应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把城管纳入统一的行政序列,全部由财政供养,城管人员全部按公务员招考流程,严格录取,这样的话,人员的高素质将有效保证执法的水准。此外,应该按“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权力越多、制衡越多”的原则,建立起一套对于城管的限权机制,例如建立全国统一的城管执法规范;城市可以建立以人大代表、律师等社会人士组成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实现对城管的异体监督;可以常设简易的城管法庭,对城管执法进行日常的司法审查等。
天门市府表态严惩打人城管,湖北天门市24名城管被控制,城管局长接受调查。副市长汪发良称,参与1月7日湾坝村事件的50多人均为城管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到湾坝垃圾处理场去,不属于执法行为。”(1月10日《新京报》)
死者已矣,愿有天堂。这样的悲剧应该引起我们多角度的思考,天门市政府所谓“不属于执法行为”的定性,也引发了笔者对于公务行为识别的思考,即我们该如何识别相关国家人员是执行公务而不是非公务活动?在古代,捕役们会拿着县令的“令签”去办案,而在国外,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拿着法官的书状。但现实中,我们却只能凭借行政执法人员制服来识别。执法者是否参与到当下的事端中,我们无法以除制服之外的外在的特征加以识别。所以,此案的发生,启发我们应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令状制度。
法律令状,在我国的法律中是存在的,比如宪法规定,非经法院决定或者检察院批准,公民不受逮捕,这就是现代法治文明的令状保护的体现,国外公民权利的保护也就肇始于类似于这样的人身保护令。但是对比一下,我们发现,我们的法律令状有着抓大放小的嫌疑:进一个人家搜查犯罪证据,这需要正儿八经的搜查令,但是掀翻一个摊子,则什么也不需要,只要身着城管的制服就行了,而在国外,这样的事件往往是在一个治安法庭来裁决。
天门城管打人案仍有后续传来。《新京报》报道,天门市城管局长齐正军已被警方控制,正接受调查,被控制的城管执法人员已达24人,其中有4人被刑拘。同时,相关部门正为死者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天门市水利局在见义勇为申报材料上写道:魏文华的义举,是出于一个普通公民的正义感。与此同时还有媒体报道,天门市委书记在听取案件有关情况汇报后,表示魏文华被殴致死事件“天理不容”,并严肃指示“要依法办案,举一反三。”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像一个神来之笔,让我们看到魏文华之死的舆论走向。但从生命的角度,或从他家人的角度,我宁可相信当魏文华被打得不得不“交出手机,举起双手”之时,他一定更希望自己当时不曾下车拍摄。那么,当天门市委书记表示将“依法办案,举一反三”之时,我们又将以怎样的反思来面对这样一起公民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呢?
我想到了孙志刚。这个2003年在广州街头寻找网吧时,因为没带暂住证和身份证而被带去派出所,后在收容所被毒打致死的湖北青年,当年曾经引起舆论对于收容审查与收容遣送制度的极大反思,引起贺卫方、盛洪等学者联名上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启动特别调查程序。最终在当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第381号令,以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终结自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7日下午,湖北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天门市湾坝村附近,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发现后蜂拥而上,殴打魏文华。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送医院后不幸死亡。
城管打人比比皆是,城管打死人也时有发生,但城管打死市水利局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可能还是不多。当今城管暴力有泛滥之势,不分时间地点,不论对方高低贵贱,只要有碍于自己的无法无天,城管就一概打之。下手之狠也已经不再是血流满面,伤筋动骨了,而是往死里打,动不动置人于死地,可见,其凶残歹毒程度与黑社会没有多大区别,正如愤怒的网民所说,这些城管跟流氓没什么两样。
还有一个事实也是值得人们关注的,这就是执法打人并非城管一家,但打人案发生频率高、曝光多,城管应是独占鳌头,从中可以看出,城管人员确实总体素质低下。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城管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已经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
黑色五分钟,接下来会留给谁呢?魏文华死于对当地城管暴行的见证,2008年,又一位公民倒下去了,而拴住城管暴力执法的制度什么时候站起来?
哪里是城管,分明是群狼———1月7日下午5时许,湖北天门发生一出悲剧:在竟陵镇湾坝村附近,公民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对其进行凶残的围殴,以至于魏文华身亡。
面对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幸,人们时常会为深陷“盲社会”而痛心疾首。然而,发生在湾坝村的不幸,却让我们看到另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当有责任感的公民挺身而出,他竟是那样的单薄,在这个寂静的冬天,面对这些凶残的城管人员,即使他举起双手表示投降,仍然没有逃脱被活活打死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