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快讯:

艳照门折射道德公私界限迷惘

华声在线 http://www.voc.com.cn 2008-02-15 13:39:36

  几个香港女明星,先后跟一个男艺人拍拖,还拍了床照。这原本是隐私,却不慎泄露于世,在网上飞快传播。先是香港警方把这些私人照片称为淫照,后又经媒体不断张扬,推波助澜,说那些女明星婚事告吹的告吹,分居的分居。报纸抓住这样的花边新闻,论起来当然是本职,但我却觉得,媒体和大众的态度,总像有点幸灾乐祸似的,要在这种铺天盖地的道德戕杀中满足自己的性幻想。

  因为女明星是名人,却又无权力,此事公开后又够荒唐,大家就觉得可以教训一番了。这机会多好,别看这些女明星平时扮清纯玉女,背地里竟是那么堕落放荡。一般媒体还算收敛,只是忘不了谆谆教诲:“作为公众人物,她们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何况她们有那么多粉丝。个别网民就更是义愤填膺了,骂这些女明星毒害了青少年,有的甚至还要女明星“自杀谢罪”。以致一个女明星近日出来道歉:“(就此事)对社会大众的影响,我也深表歉意。”许多网民还是不依不饶,说她做人够虚伪,上次被人偷拍换衣,还要装清纯落泪。现在怎么样?

  我不明白,这位女明星为何要道歉?有什么歉好道?她落泪,因为她的身体在公共场所被人偷拍,并非她自己所愿;她拍照,因为她是在私人的隐秘环境,为自己而拍。你可以谴责这种照片,但却不可以说她虚伪。可她还是道歉了,舆论的力量是可怕的。

  在道德问题上,国人从来分不清公域和私域。好像一做名人,她们的私生活也必须比旁人更纯洁。但名人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也有七情六欲。因为她们演了天使,就要她们做天使。这是强人所难。在私人领域,各人有各人的道德观,只要不侵害公众就行。德国学者弗兰兹·伯姆曾说,自由秩序社会就是 “私法社会”。经历了个人权利没有保障的年代,我们的社会应当学会的是,如何才能保障每个人的私权。何况照片的外传,本非那些女明星的责任,大家对此津津乐道,一味谴责她们,却不见有人谴责传发照片的始作俑者,岂非采用的是双重标准。

>> 相关评论

谁是网络艳照的受害者

  谁也没有想到陈冠希的艳照事件会像这个冬日的暴风雪一样突然降临并且愈演愈烈。网络的放大效应,在“艳照门”事件中被展现得酣畅淋漓。

  在这个事件中,阿娇本来是受害者,但是受害者居然需要道歉,这似乎有点不近情理,记得同样是作为受害者的阿娇,以前曾被偷拍更衣照并刊登在杂志封面,遭到香港各界一片声讨并引发人们的广泛同情,当时人们强烈要求这本八卦杂志赔礼道歉……不过这一次,即便依然有不少人对其隐私被曝光表示莫大同情,但也掩盖不住有更多的人对其行为不检所表现的不齿,甚至影响到人们对演艺界的看法。

  我们不得不承认,网络之所以能够迅速蓬勃发展起来,除了其具备信息的窗口与交换的平台等等这些主流价值外,还因为它是一个大千世界的万花筒甚至窥探器,很多人懂得并善于利用这一点,于是不惜用牺牲“美誉度”的捷径来换取“知名度”,此类故事让我们目不暇接;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那些在网络艳照中的“角儿们”显得相当可怜,因为她们确实没有必要以此来炒作自己,作为成功的艺人,其品质是比脸蛋与演技更重要的东西。她们唯一的错误在于——无论这些艳照是在知情或不知道的情况下拍摄的——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纯私人行为会成为今后被社会大众猎奇的素材。借由网络,任何正常的私欲都有可能被放大为“纵欲”,明星的良好形象将面临公众巨大的道德压力,这些明星是当然的受害者……

谁说谴责不雅照当事女星就是虚伪?

  陈冠希“艳照门”出来后,随着卷入的女星数量越来越多,对当事人的谴责也越来越多,阿娇(blog)等女星主动公开道歉。然而有人却撰文提出,主动看过那些艳照的人,无权再对当事女星进行道德谴责,因为“你已利用和羞辱了她们,你的窥私行为一点不比她们更高尚”。作者认为,一边点击一边谴责者,对道德持双重标准,是虚伪的假道学者。(2月13日《南方都市报》)

  笔者是主张明星也有隐私的,但却不认同这样的见解。因为首先,“窥私”未必如其所说,是“猥琐阴暗”、“破坏隐私”的行为。的确,在网上看艳照算不上高尚,作者自己“不打开任何可能含有照片的链接”,也值得笔者钦佩。但她应当知道的是,多数网友对艳照的“窥私”,并非不正当的“偷窥”。而这些艳照被发布到网上之初,“破坏隐私”就已一次性完成。

  作为门户网站编辑的笔者,可以负责任地说,自己所在的网站在报道新闻时,附的艳照图片没一张“露点”的,有的新闻甚至只附了资料照片。然而,照样有众多网友在跟贴中,对当事的明星进行谴责。这足以说明,谴责女星的网友,并非一边“观淫”一边假道学,就像指责网友的那位作者,自己也没看艳照一样。并且,就算有些网友确实“观淫”了,他们的谴责也未必就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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