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快讯:

重庆曝光在家吸烟者很傻很天真

华声在线 http://www.voc.com.cn 2008-02-21 12:23:57

  在公共道德与奥运概念相结合产生的这种泛政治意识的强力干预下,假如“无烟家庭”的成员真的选择用“揭发”、“举报”这样将矛盾外化的方式,来解决是否戒烟这种原本可以在家庭内部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的问题。那么传统的家庭秩序可能被打破。——李斌

  吸烟,是这么一种行为:损人也不利己;制造家庭危机……这是所谓中国“反烟第一人”张跃所作的界定。而有吸烟就有戒烟,这道理跟有色狼就有女子防身术一样。CPI在上涨、看病贵看病难,这些构成了个人戒烟的现实理由。而且,经过舆论教化,吸烟尤其是当众吸烟成为一种不和国际接轨的严重“出轨”行为,有“蓄意谋杀”的恶评。如今,“无烟奥运”又为社会禁烟提供了崇高的理论基础:“重庆试点‘无烟小区’开设‘无烟家庭’,将曝光在家吸烟者”(《重庆时报》2月20日)。

  中世纪的欧洲曾经大规模爆发瘟疫,人们无法理解,有人说要一边忏悔一边鞭笞自己,于是罗马全城鞭声大作、血肉横飞。这些行为在网络时代的我们看来,可以简单地斥之为“愚昧”。为了不让重庆烟民吞吐的“有害气体”熏到数千公里之外的奥运主会场,就要让“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今后再在家中吞云吐雾,其行为在小区公示栏内曝光”。又该如何评判?

  “阻断被动吸烟,保护不吸烟者不受侵害”,当然是一种很堂皇高尚的公共道德。在小区内动员反烟社会力量,把烟民的吸烟借口“一网打尽”——从宣传提倡公共道德的角度,本来也无可厚非。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政府举措作为不大、效果不彰的情况下,贸然把“战火”烧到烟民家中去,我只能说这些行为“太天真太傻”。毕竟禁烟法还没出来,禁烟也不是禁毒。曝光在家吸烟者,不仅颠倒了问题的轻重缓急,也很有公权介入私权、公权力侵害个人隐私的违法嫌疑。

  自从著名的“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抓事件”之后,政府无权干预诸如夫妻在自己家中看黄碟这种私人事务,已经是一个基本的常识。吸烟或戒烟,作为一种私人事务,特别是在自己家中的范畴中,如何取舍都是各人自己的事。正如那句被篡改的老话所说:幸福的婚姻个个相似,泡妞的路径人人不同。而不应该有公权力什么事。

  “无烟家庭”的问题,就更大了。家庭是人们安身立命的社会细胞。开设“无烟家庭”,等于公权力用自己的标准来调整家庭关系,宣扬某种公共道德(戒烟)可以凌驾于亲情之上。在公共道德与奥运概念相结合的强力干预下,假如“无烟家庭”的成员真的选择用“揭发”、“举报”这样将矛盾外化的方式,来解决是否戒烟这种原本可以在家庭内部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的问题。那么传统的家庭秩序可能被打破,吸烟可能制造家庭危机,“无烟家庭”也会伤害伦理,危害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

>> 相关评论

曝光在家吸烟者有点管得宽

  为响应“无烟奥运”,重庆市健康教育所在南岸区、江津区试点无烟区。到时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烟民”们如在家中吞云吐雾,其行为就可能在小区公示栏内曝光。(1月20日《重庆时报》)

  在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吸烟之前,吸烟是公民的权利。至于通过法规的形式规定一些禁烟区,并不代表或者等同法律对公民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干涉。如果一个公民在自己的家里吸烟也要被曝光、被讨伐的话,无疑是在为了实现所谓的高尚目的下以暴制暴。以损害和限制人身自由为代价,去打造一个“无烟小区”,人们住在这样的小区里恐怕也不会舒服到哪去吧。

  住宅是家庭生活的场所,个人安全的归依,隐私和尊严的堡垒。每个家庭都有相对独立的隐秘世界。这个完全属于私人的独立空间,有权拒绝一切外来干扰、打探和窥视。人们生活在自己家里,只要不影响邻居,可以自由自在,可以为所欲为。把脚丫撂在桌子上,把臭屁放得震天响,把鼾声呼得像春雷,都是自己的权利。要是某些性情、习惯、嗜好引起了家人的反感,也只能由家庭伦理去规范调节。提倡相互监督来干涉个人自由,实在有点“管得宽”。

曝光在家吸烟者实在荒谬

  据2月20日《重庆时报》报道,烟民们要注意了!19日,为响应“无烟奥运”,重庆市健康教育所在南岸区、江津区试点无烟区。其中,明佳社区将设立“无烟家庭”,初定由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如烟民今后再在家中吞云吐雾,其行为将在小区公示栏内曝光。

  笔者深知吸烟的害处,更知道二手烟对包括家庭成员在内的“外人”的危害,因此很支持设立“无烟家庭”,但“曝光在家吸烟者”的所谓规定却是荒谬的,如此设立的“无烟家庭”是毫无根据的。这是因为,“无烟家庭”和“无毒家庭”、“无赌家庭”、“无暴力家庭”不同,在家吸烟不涉及违法问题,“外界”不能主动介入。

  倘若说,一个家庭经协商一致决定设立“无烟家庭”,那是最好不过的。倘若说,家庭成员协商不下,那么“外界”所能够做的,只能是劝说。如果劝说不下,很遗憾,只能眼睁睁看着——哪怕一个家庭因吸烟问题无法协调而破裂。这是因为,“外界”对家庭的约束力量,是有边界的。

在家里抽烟也要管吗

  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办成“无烟奥运”,为了响应该号召,重庆市在南岸区和江津区设立了试点无烟区。明佳社区将开设“无烟家庭”,初定由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如“烟民”违规将公布在小区公示栏内。(《重庆时报》2月20日)

  在社区和家庭也建立“无烟区”,却未免矫枉过正,甚至有公权力越位之嫌。法治秩序借“无烟奥运”加以倡导和推行固然必要,但家是一个“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城堡,一个“我行我素”的私人空间。只有在家的范围内涉及到违法犯罪问题,公权力才能主动介入;否则,就应该是家庭成员间自我协调和调节权的问题。公权机关可以采取一切可能的途径宣传家庭中被动吸烟的危害,可倡导在阳台和卫生间吸烟。

  禁烟应该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并不需要特别高尚的理由。因此,重庆也好,其他地方也好,禁烟就禁烟,并不需要远隔万水千山地千里呼应北京的“无烟奥运”;更不能借一个高尚的理由,随随便便就把公权力的手随意伸到公民的私生活中去。

精彩图片
首页视角
华声观察
一览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