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快讯:

陈冠希已道歉 公众还欠一个真相

华声在线 http://www.voc.com.cn 2008-02-22 11:27:56

  陈冠希终于现身了,昨天下午,他在香港召开发布会,承认大多数照片是他拍摄的,向相关的女士表示道歉,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陈冠希还希望,在自己道歉之后,“艳照门”能够尽快结束,以免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更多的伤害。

  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会如陈冠希所愿尽早结束吗?恐怕不会,因为真相还远远没有被发现。陈冠希在声明中透露出一个信息,那就是艳照并非由他本人传播,而是被非法盗取之后,才有了在网络恐怖传播。到目前为止,究竟谁是艳照的上传者?艳照门是否有黑手在操纵?对于这两个关键的问题,警方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公众离了解真相还很远,所以“艳照门”一案,应该交给警方继续追究下去。

  陈冠希在声明中希望事件尽早结束的含义,公众对当事人抱有同情之理解,尊重他们的个人权利,降低对相关明星八卦的关注,传媒不再炒作各种传闻,网民不再交流传播照片,给受伤害明星平静下来疗伤的机会。当然,这一切都是属于道德自律,有赖于各界自觉,不需要法律强行插手进行规范。

  但是,传播与炒作的停止,并不代表“艳照门”就此结束,此案对照片当事人、对社会已经造成了伤害,警方必将继续追究真相,公共传媒也有责任继续努力,给公众知情的权利。网友也应该鼓励发挥网络优势,拿出“打虎精神”,加入对“艳照门”真相的挖掘之中,直至追查到幕后主谋,作案者认罪伏法,整个事件才算圆满结束。

  至于艳照门的真相,根据种种材料分析,有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属于个人作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陈冠希拥有的照片,然后非法上传,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需要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公众与传媒可呼吁公众人物反思,自律,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为大众起到表率的作用。第二种情况是,参与传播艳照的并非个人所为,而是机构有组织有策划地实施伤害,其目的是为了操纵、胁迫艺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则事件的严重程度就大大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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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这个已被非礼的时代留点尊严

  沸沸扬扬的“艳照门”已经演到了轰轰烈烈。男主角陈冠希返港后终于挺身而出,承认艳照为其拍摄,并向受害人和所有人公开道歉,宣布“将永远退出香港娱乐圈”。从照片女人的背后走出,陈冠希算是做了一回穿着衣服的男人。

  我们的朋友比尔,在上世纪90年代身陷莱温斯基性丑闻时,不无调侃地说过:“我说的都是真的。”其实人们早就相信了这个事实,但就是要看一个男人和十数个女人,如何在娱乐圈的名义下表演下去,或者,如何真实地活下去。

  比起我们的朋友比尔来,陈冠希过高的荷尔蒙与过多的拍摄兴趣,其实算不得什么。比尔可是面对独立检察官指控“总统与一白宫实习生维持暧昧关系长达16个月,而总统在葆拉·琼斯案中否认此事,作了伪证”。陈冠希要面对的,不过是新欢旧爱的唾弃,不过是他所做过的合适的不合适的情事,全被不该看到的人看到了。看得久了,人群早晚是要散的。我们曾经的女主角璩美凤,在已经谢幕的另一场戏中说过,“你偷拍我,你窃听我,你偷我日记,你管我糗事,你取笑,你辱骂我,你利用媒体放话来攻击我,你散布DVD想大赚一笔而毁灭我,你想让全天下人看我做爱的样子来让我抬不起头来”,但“笑骂由他!做我自己!”

以什么名义抵制艳照

  陈冠希在艳照事件的声明中,首先对受到伤害的女士道歉,并强调了自己的受害者角色,指出那些照片是隐私物品,上传网络非己所愿,将追究法律责任。这个认识,比内地某地警方还要准确一些。

  有媒体报道,警方日前表态,网络打包传播400张以上艳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拿给朋友看的,将治安拘留。警方的依据是扫黄打非的法律规定,把这些艳照定为淫秽物品。

  如果此消息属实,把隐私照片定义为淫秽物品,大可商榷。好比你被人砍了一个手指拿走,警方在追踪手指时不说这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说请大家交出那块脏肉。这说明警方脑子里没有尊重受害者的意识。其次,按照扫黄打非法规,就只好定个数量,200张。荒唐的是,这等于允许大家在400张以内传播。再则,这样一来,警方只好放弃追究那些隐私部位打了马赛克的图片,因为它们不属于淫秽物品。还有,把淫秽物品交给朋友看,好像很难定罪,让人想起几年前引起轩然大波的“夫妻在家看黄碟”案。

艳照艺人很傻很天真是装傻装天真

  最近,“艳照门”轰动海内外华人世界。毫无疑问,它已经形成一个公共事件,涉及法律(香港警方早已介入,内地警方近日则宣布传播达200张者要负刑责)、道德、教育诸领域,特别是突显了网民权利和网络监管权力边界这个新媒介产生的新问题。

  参与讨论的人,观点大致可分三派。一是自由派、女权派,挺当事男女,认为这是他(她)们的私事、权利,无可非议,有罪的是窃取人家的照片加以传播者;二是传统派,认定当事男女没有道德感,应当受谴责;三是务实派,认为当事男女无所谓对错,关键看还有无人买他们的账,一切视市场需要来决定。

  到广州参加政协会议的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曾志伟,回答提问时说陈冠希应该站出来道歉;另一政协委员、陈冠希的老板林建岳,在广州表态说“陈冠希当然有错”,不仅应该向当事女子道歉,而且应该向公众交代清楚,其前途视“社会对他的反应”来决定。显然,两位香港娱乐界的大佬,不敢充先锋而得罪大众,采取了相当“务实”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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